广元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十条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1 10:41:18 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规定如下:

一、不准违规插手干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二、不准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操纵评标、中标结果,违规指定项目承建方或者预定项目承建方。

、不准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改变国土空间规划或者擅自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或者违规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包、转包项目。

、不准指定项目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

、不准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增加、减免、缓缴有关费用。

、不准违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行政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正常工作施加影响。

不准将应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不准违规超采购预算超资产配置标准超办公需要而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不准违规对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采取先采购后报批或者预先推荐供应商后虚假履行采购程序。

      十、不准违规擅自变更、暂停、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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